根据《喀什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公告(二)》安排,截止目前本次招聘工作中第二批A类岗位考生面试和资格审核工作,B类岗位面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A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排名、资格审核情况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B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后续A类、B类岗位体检、考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A类、B类岗位体检及考察工作安排
(一)A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资格审核情况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B类岗位(详见附件2)
(二)A类、B类岗位体检、考察工作安排
1.A类、B类岗位体检工作安排
(1)A类、B类岗位入围体检的考生,如果不能到喀什市参加体检的,应在2023年8月25日至9月1日期间,自行选择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见附件3)执行,体检费用全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生不按照上述体检项目、标准进行体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则视为考生体检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及时将体检报告、体检结论(必须有明确结论)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在2023年9月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sdxzp@163.com,要求扫描件完整、清晰,须为原件扫描,邮件和扫描件以“第二批+考生姓名+岗位代码+体检材料”命名。体检报告、体检结论原件须在招聘后续环节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可在喀什市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25日-8月28日14:00前将本人信息(姓名、报考学院、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并注明“本人自愿在喀什市参加体检”,发送至电子邮箱:ksdxzp@163.com(邮件以“第二批喀什市体检+考生姓名+岗位代码”命名),在喀什市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28日抵达喀什市,学校将统一协调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安排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3)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无故不参加体检、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视为考生自行放弃体检资格,因此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喀什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可按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或取消招聘计划。
(5)体检注意事项:
①检查前三天饮食宜清淡,勿饮酒及进食动物的内脏、血制品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②检查前48小时内切勿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禁止晨练;
③检查当日早晨空腹,不能喝水、不能吃饭、不吃口香糖。须在采血、腹部彩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食;
④X光检查前,请您除去并妥善保管金、银、玉器等饰物。
2.A类、B类岗位考察工作安排
(1)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25日至9月1日期间提交已审核签章的《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附件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原件的考生可先发送扫描件(PDF格式)至电子邮:ksdxzp@163.com(邮件和扫描件以“第二批+考生姓名+岗位代码+政审表”命名),可在招聘后续环节再提交原件,政审表扫描时要求完整、清晰,须为原件扫描。考生填写政审表,请注意查阅表格下面的说明。考生提交政审表须完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的审核签章,按要求填写“本人承诺”。(属于喀什市户籍的考生可先不填“派出所审核意见”,但须完成“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本人承诺”的审核及盖章)。
(2)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中,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三方协议》原件,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考生。
三、招聘联系方式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喀什大学人事处和招聘单位报名联系人,人事处咨询电话:0998-2890228。
附件:
1.喀什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各学院编制外专任教师A类岗位第二批资格审核通过、总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信息表
2.喀什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各学院、学工部编制外教辅人员B类岗位总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信息表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试行)
4.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喀什大学
2023年8月25日